配资杠杆申请操作 未按时披露年报 “宝能系”旗下两家公司被责令改正

  因年报未按时披露,“宝能系”旗下两家公司被责令改正。

  6月3日晚间,深圳证监局连发4份公告,发布关于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(简称“钜盛华”)、深圳深业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简称“深业物流”)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。同时,深圳证监局还对深业物流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李俊锋,深业物流财务负责人李坤出具了警示函。

  深圳证监局表示,钜盛华和深业物流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,未在规定时间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,违反了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。根据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,决定对两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。同时,两公司应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。

  天眼查App显示,上述两家公司均为“宝能系”成员。钜盛华成立于2002年,注册资本高达163亿元,是一家以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主的企业,为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(简称“宝能集团”)的核心融投资平台。深业物流系钜盛华控股子公司,两家公司实控人均为姚振华。

  就2023年年报披露时间和整改进展,《证券日报》记者致电上述两家公司及宝能集团,截至发稿均未有回复。

  回溯本次未能如期披露的原因,钜盛华在4月30日的公告中解释,受近期公司流动性紧张等因素影响,各项工作开展难度及不确定性增加,且由于个别子公司数据提供不及时等原因,2023年年度报告尚未编制完成。根据当前各项工作进展,公司无法在4月30日前完成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。

  深业物流也同步公告称,受近期公司流动性紧张、房地产行业市场变化、诉讼情况较为复杂等因素影响,各项工作开展难度及不确定性增加,2023年年度报告尚未编制完成,无法在规定日期前完成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。

  事实上,钜盛华同深业物流并非第一次出现财报“难产”。2024年3月22日,上述两家公司才因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年报或中报,被深圳证监局采取监管措施。

  此前配资杠杆申请操作,2022年4月27日,钜盛华就曾公告称,受公司流动性紧张、人员调整等因素影响,无法在4月30日前完成2021年报披露工作,争取在6月30日前披露。而到了6月30日,钜盛华又再次“爽约”。其以“深圳疫情零星暴发、我公司部分财务人员离职及审计机构确定时间滞后等”为缘由,宣布年报将再次延期。同年7月1日,深圳证监局对钜盛华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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